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理论与政策探讨
1 草原畜牧业绿色发展理论
针对传统放牧的不足以及舍饲养殖的缺陷,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牛舍、羊舍、饲草料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新疆农牧民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和帮助。然而若想提高有机食品生产量,实现规模化养殖,就应当从源头上入手,通过改善饲草种植模式和家畜饲养模式,确保动物卫生安全,促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进一步发展,让老百姓吃到放心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就应当在适宜的、满足开发条件的草原以及部分沙化半沙化草场上加强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种植多种牧草,促进单位产草量得到极大的提升,通过运用科学、循环、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结合区域土质情况、气候特点以及牧草生长规律,选育多年生、耐践踏、再生力强的品种,建设可持续发展牧草地,实施分时段、分区域、分季节的循环放牧,促进草地植物能够超补偿性生长。同时,还需要根据放牧对象的特点探索出一条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发展道路[1]。
大力发展牧草生产能够促使稳产、高产的农牧业生产体系得到有效建立,保护草原生态平衡,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使资源得以节约利用,推动了农牧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然而,若想充分发挥规模化养殖的辐射带动作用,只依赖个人或企业难以完成这一目标,唯有取得当地农业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在项目资金方面争取大力支持,才能够实现科学种草、以草养畜,兼顾自然放牧,促进绿色有机食品生产量得到显著提高,为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推动地域特色产品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若想凭借有限的草地资源生产出更多、更优质、更安全的畜产品,就应当逐渐加强对有限草地资源的投资建设,通过科学、自然的放牧,兼顾舍饲养殖,促使天然、绿色、有机的畜产品得到规模化生产,保证畜产品安全生产,让广大老百姓吃上放心肉,将我国新疆大草原建设成为生态平衡、环境秀丽的生态型草原。
我国畜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产量居世界前列,畜牧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了一个生产不断发展、质量稳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的新阶段。但我国畜牧业发展中也存在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组织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抵御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2 进一步完善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1 完善畜牧业基础设施
逐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小区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健康养殖。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加强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保护和建设草原,加快草业发展。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维护生态安全。
2.2 扩大对畜牧业的财税支持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畜禽良种推广、种质资源保护、优质饲草基地和标准化养殖小区示范等方面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及人畜饮水等专项资金时要对畜牧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继续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不合理税费,继续实行对饲料产品的优惠税收政策,减轻养殖农户负担,降低生产成本。
2.3 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
运用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金融部门要结合畜牧业发展特点,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对符合信贷原则和贷款条件的畜牧业生产者与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畜禽养殖。要引导、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大力开发畜牧业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畜牧业保险,加快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地区、不同畜禽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2]。
2.4 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
文章来源:《CT理论与应用研究》 网址: http://www.ctllyyyyj.cn/qikandaodu/2021/0501/1049.html